禍殃子孫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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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殃子孫的報應

「禍殃子孫」的事,一般人多認為沒有道理,因為祖先父母作惡,無辜的子孫卻要受連累而遭殃,這樣的因果法則未免有失公平。其實,所謂「禍殃子孫」只是一句慣用語,也只是一種表面現象,它的背後有更深的道理在。

佛在出曜經說:「作罪自受其殃,無能代者。」這句話告訴我們,「自作自受」是一條因果的鐵則,不可能自己作惡,卻由子孫代受惡報。

依佛法因果理論來看,這種「禍殃子孫」的現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於「同業相引,共業召感,後報轉為現報」所致。

所謂「同業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種類的善業或惡業的人,彼此間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世勤於佈施濟貧的二人,今世成為父子,父親賺錢致富,兒子出生於此,同享富報。所謂「共業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參與,造作同一件善業或惡業的人,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盜,今世父親成為貧窮乞丐,兒子則生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貧窮之果報。所謂「後報轉為現報」是指原本是未來世才要承受的惡報,由於環境中遇到相關的緣來促發,使其惡果提早成熟,而於今世就受到惡報;或者是本應於年紀較大時才受的惡報,提早於年紀較小時就受報。

在本章的許多例子中,造殺業的人本身未見到受惡報,是因應享的福報尚未享盡,惡報的緣尚未成熟所致。這時子孫受到連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二種:(一)犯了殺生惡業之後,生的孩子有殘廢、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時,這是因當事人犯了殺業,藉由「同業相引,共業召感」的緣故,召感到往世犯了嚴重殺業,應受殘廢畸形等果報的人,來投胎做他的子女。這時子女的遭遇實由於往世造惡業今世應受報所致,絕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後才造殺業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報較薄,而且往世曾造殺業,這時父母的殺生惡行,會促使孩子的殺生果報提早成熟,本應於未來才受報,卻提早於現在就受報,而發生多病、短命、災橫的情形。就孩子來說,他的遭遇只是「後報轉為現報」,仍是自作自受,並無不公平之處。

由上可知「禍殃子孫」乃是因果律中重要的一環。它可使令生作惡,但因福報大而看不見今生受惡報的人,藉由子孫的不幸遭遇而知所警惕戒懼;也可使「因果報應」的事理,在隱微難明之下,仍有蛛絲馬跡可循。智者見微知著,可不謹守殺戒,預為子孫明日綢繆乎?

1、殺食傷狗 報在子身

凡每年冬天來臨之際,尤其一般勞動界朋友,似乎對黑狗特別有興越,尤其是香肉店生意特別好。讓我來說段黑狗討命顯化,在斗六附近鄉下有人養了一隻黑狗,有一天此狗遭車撞至奄奄一息,主人云:「趁其未死,可將之殺而進補。」於是就把狗的頭與四肢斬斷,並將牠宰食,過了數天,主人有一兒子突然學狗叫,且在地下學爬走狀,走上走下,夜不思眠,狗叫不已,白天又兩眼發直開口咬人,向著家人云:「還我命來」。起初家人也不知道其內容,後來有位修道者剛好經過,就此進去看看,此狗才借人的口說出:「我就是主人家養的黑狗,想不到主人心狠,我死後還要吃其肉,更可憐的是把四肢與頭分屍,使我無法超生,今日是來索命的」。後來經過那位修道者向主人解釋因果循環,冤孳相報之理,才恍然大悟,跪地求饒,當場全家人辦香案棹,四果素食,拜請諸天神聖作證,發大願做善事禮懺,於此功德迴向,且全家茹素至兒子的病痊癒。(民國7162,阿彌陀旬刊二八九期)

2、瘡作人形 旁現豬蹄

王阿梅,女,住台北縣新莊市,今年二十八歲。七十一年春天,左大腿上突然長了一個棺材瘡,裏面站著一個人(形狀),人頭上冒水,日夜疼痛難熬。後來到中壢市三銀國術館的張女士醫療,好不容易地將病瘡醫治好了。不知怎的,第二次又於十二月廿六日再度發作,換成手臂上的一個瘡,現了人形,人形邊還有豬蹄,據說她的養父以殺豬為業有十二年,現在雖然不做了,可是以前的殺豬冤孳怎會甘願?這次張女士實在也無能為力,恰巧煮雲法師在場,張女士商請為她的「冤親債主」誦地藏經超渡,在超渡後又為她說三皈依法,自此冤仇皆已解釋,那人形豬蹄才漸漸痊癒了。(民國72930,慈雲雜誌八卷二期)

3、屠牛酷殘 三代不安

不久前,有位蔡明聰先生,他告訴我他家的因果報應事實。他的曾祖父,有很多田產,用牛耕種。有一天曾祖父為了替一隻小牛鑽鼻洞,在小牛的鼻子裏摩擦,此時小牛由於鼻粘膜被刺激得又癢又痛。就把腳一踢,踢死了主人。蔡明聰的祖父看見父親被踢死,很氣憤的拿出槌子來要砍死小牛,母牛見小主人持武器,馬上跪下來哭叫,意思是求小主人不要殺小牛,但他祖父怒氣難平,無情的對著小牛頭上打了一槌,小牛馬上頭破血流的倒地。又將牛腳一隻一隻的砍斷,身體掛在樹上,先將牛皮剝掉,然後肉一塊一塊的切下來,因為農人是不吃牛肉的,所以割下來的肉丟在地上,任它生蛆長蟲。總之,要使小牛慢慢痛苦而死,結果小牛真的被虐待了三天才斷氣。

過了幾天,忽然有一個小孩跑來對他祖父說:你殘忍的將我碎割,痛苦三天才死,我也要使你家三代人口不安,家破人亡。果然,在他祖父結婚生子後,小兒子三歲時,太太就死了,到了兒子六歲時,小主人又續絃,這兒子就是蔡明聰的父親。到了他父親結婚生子後三年,太太也無緣無故的離家出走,蔡明聰六歲時,父親又續絃,兩代人都受到後母的虐待。現在祖父、祖母、父親、母親皆已過世,到了蔡明聰結婚時,育有二子,就在老大三歲、老二一歲時,夫妻感情本來很好,這時也無緣由的離開,到了大兒子六歲時,他就與前妻離婚而與現在的妻子結婚。蔡明聰自小就被表弟打傷頭部,現在頭部還有凹陷痕跡。通常人們走路時,小腿骨與大腿骨要直才能走,但他每次走路時,膝蓋骨處就有小軟骨往內處凸出,走起路來會相碰,就去開刀把軟骨挖出來。不但如此,在他服兵役時,又因腹部痛,被誤為是盲腸炎而開刀,注射麻醉劑時傷及腰椎神經,以致腰不能彎,也無法久站。退伍後不久又因車禍,小腿骨折,現在內裝鋼柱,行動更加不便。每次睡覺前,一定要太太拿槌子來敲打他的腿才能入睡,每天如此。他認為自已一定是曾祖父來轉世投胎的,所以才會頭部被人敲了一凹陷傷痕;腹部白受刀割之苦;每晚還須以槌子來敲打小腿才能入睡,這種種都是果報。蔡明聰今年三十一歲,因為打佛七得了感應,才將他家的事情告訴我。

以及前陣子報上登載,三重市有一隻牛將被抓去屠宰前,偷跑到三重市的派出所,前腿半跪,流著淚向警察求援,可惜警察竟將那隻牛送還給主人。

所以說,若要求得長壽富貴,就得不殺生,常以慈悲心去救助貧困的人,更進一步的放生,使一切眾生皆能平安的度其天年,如此我們的生命才能長壽平安。(民國711031,慈雲雜誌七卷四期)

4、廚師之子 生而斷指

大智度論云:「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願阿融慘痛的殺生果報,給予從事屠宰、販賣以及葷食業者一個活生生的教訓。

阿融的職業是擔任餐飲界的墩子,專門從事下刀斬剁宰殺飛禽、水族、家畜的工作,不須費心,待遇也不錯,口袋裏的鈔票經常滿滿的。遺憾的是,十六年來沒有半點積蓄,母親、太太、親人經常生病,把錢花光了,病情卻是依舊。久蘊於心中的願望——抱個白白淨淨的孩子,好傳香火,無論如何禱求,年屆四十,仍然沒有半點消息。

砧板前切肉慣了,夢中也切著肉。曾幾何時,好夢變成惡夢,只見所切的全是人肉,因此常從半夜驚醒。雖然對殺生的工作漸覺恐懼,但為了維持家庭的生活,縱然切得心軟手軟,他仍噙淚繼績切著。

一天夜裏,正做著惡夢,走在懸掛兩個山峰間,下臨無底深淵,搖搖晃晃的吊橋上,搬著許多搬不完的人手人腿人肉,突被妻子叫醒,原來是臨產肚痛,急送醫院,醫生恭喜他生了男孩,但因早產二個月,須要保溫。阿融每天隔著玻璃罩看那脆弱的生命在生死邊緣掙扎,心如刀割。終於可以回家了,但抱回來的嬰孩卻是左手四隻手指前二節因血液不通,爛掉脫落,猶如刀截,妻子臉色死白的看著,阿融在內心吶喊著:「天啊!如果斬殺吃食眾生肉有罪,請您降罪在我身上、這麼孱弱可憐的孩子,怎忍心再看他傷殘?」傷心的他淚水滾滾而下,對菩薩發誓,一年之內必定改行,但求菩薩指引迷津。

人有善願,天必從之。阿融終於在台北天母慈生佛堂李老師指導之下,如願轉業任職素食餐廳,一個多月來,天天吃素念佛,以往的惡夢、不安漸漸遠離。最奇妙的是他寶貝兒子,一個多月來,不須吃藥,頂多只是小感冒而已,真是匪夷所思!這是他今生從未有過的快樂。(民國76111,天華月刊一○一期)

5、燒死貓母 六子軟骨

三十多年前豐原附近,鄉村有一農家,養了一隻母貓。當時一般家庭廚房造有大灶,以木柴、稻草等為燃料,因灶內溫暖,尤其冬天母貓最喜歡在灶內過夜取暖,那家農婦每天早晨起火燒飯,必先趕走母貓。有一天,氣溫寒冷,雖經多次趕牠,仍不願走出灶外,農婦心煩忽起瞋心,隨即取稻草引火燒飯,而那貪睡的可憐母貓,竟被活活燒死。事隔一年多,該農婦生產一兒,全身骨軟,手腳萎縮整日躺在床上,醫藥罔效,長年須人照顧,痛苦不堪。如此一年復一年,連生六胎,個個都是軟骨兒,情況完全相同,大小六個排列床上呻吟,鄰近鄉民多人往訪探視,人人嘖嘖稱奇,原來母貓被燒死時腹內懷胎多隻小貓,也慘遭燒死。不久該農婦也因憂傷愧疚而離開人世。臨終前竟頻頻發出貓的慘叫聲,今人聽來,毛骨悚然,幾隻小貓,六個軟骨兒?真是可怕的現世報應,足為不信囚果者之當頭棒喝也。

世間惡業不一,而殺生其首,佛門戒律多種,而犯殺最重,敬勸諸同修唯求時發慈心,愛惜物命。全一命,積一福,少一殺,即少一怨。進而買物放生,長養善根,當吉慶衍長於來世也。(以上為上月參訪花蓮慈濟功德會時,蒙證嚴法師閒談中所開示的真實故事)。(民國71101,普門文庫月刊一○期)

6、殘害動物 兒全跛腳

有一位青年,他的父親在政府機關做官。這位青年,喜歡欺負玩弄貓狗等動物,常捕抓貓狗,將其腳折斷,然後看貓狗跛著腳半走半跳痛苦呼號,以此做為消遣取樂。後來這位青年娶妻生子,每個孩子,都是生下來就腳踵向後反生,成為跛腳的殘廢者,就如被其折斷腳的貓狗,必須一拐一拐的走路。又我家僕人王發,善於槍法,打鳥百發百中,常常一日之中打殺數十隻鳥。他的獨生子,在十二歲時,忽患怪病,遍體生瘡,瘡的形狀,宛如被火烙燒的痕跡,每一個瘡內有一狀如鐵子的東西,不知從何而來,百藥無效,終於死亡,絕了後嗣。殺生的罪業,極為深重,由此可得證明。(正言雜誌三卷一期)

7、殺猴剝皮 子罹怪疾

【馬來西亞航訊】吉隆坡蒲種有一名巫籍,被猴精虐待了整整十年!該名少年今年十三歲,自三歲起他就被其父殺害的一隻黑猴精靈附身作崇,使他過著一種非人的生活。

該名少年原名為莫哈末哈特,但家人都習慣叫他為「Manja」,其母沙瑪,育有四名子女,Manja排行第三,在其兩歲時已會叫爸爸和媽媽了,乖巧可愛;而在Manja三歲時,其父於打獵時捕捉到一隻黑猴,當場將牠活活地剝皮宰殺,然後吊在一棵樹上示眾。Manja就是在這時候發了一場高燒,燒退後,Manja就不懂得說話,更不懂得撒嬌,終日獨自困在斗室內,偶爾發出幾聲酷似猴哭的淒慘叫聲,其飲食、洗澡以及大小便等都由其母及姊來照顧,在生理方面;其十隻手指都軟弱無力,進餐時,Manja喜用手指將食物揩拭在臉上,方才放入口中;若發覺味道不妥,則會將食物棄之於地。雖利用了傳統的醫術,甚至巫術均不能有效地使Manja恢復常態;九歲時,Manja曾被送往吉隆坡中央醫院接受治療,院方當時應用各種電子儀器替他醫治,不幸地是病情非但沒好,反而更加惡化;不過院方所提供的藥丸卻能有效地控制他的顫抖病症。若無藥丸的壓制,他將會恢復劇烈的顫抖。嗣後,其父就不再打獵殺生,期藉此減少本身罪孽,等待奇蹟重現,使Manja早日恢復正常。(本文轉載自一九八四年九月廿二日新生活報)

8、屠猴殺手 兒作人猴

【馬來西亞航訊】森美蘭州瓜拉庇勞甘榜達拉旺,有位十九歲青年莫哈末依魯斯,至今已度過了十六年類似猴子的生活,他對飯菜毫不感興趣,然而,卻不能一天沒有香蕉皮吃!他每天的食量是二、三十條香蕉皮,有時候更是一口氣便吃了十餘條。

其父諾林表示曾帶依魯斯去看過很多醫生,可是,所有的醫生都無法找出他的病因。

後來,有一名巫醫告訴他,其兒並不是患病,而是因他打死太多野獸,上蒼看不過眼,故此把罪加在依魯斯身上,以示警告。

諾林也承認,在依魯斯未出世之前,他經常射殺動物,尤其是猴子更多。

事發當天,他就是帶著一隻獵獲的長尾猴和一梳香蕉回家,沒想到從這一天起,依魯斯就開始成為一名「猴人」。

由於他時常將衣服撕破或咬爛,所以家人經常綁住他的雙手,可是對於家人及鄰居們,他卻從來不加以騷擾,一副人不犯己,己不犯人的態度。

依魯斯的日常舉止都與猴子一樣,甚至連叫喊聲也酷似猴子。他不喜歡穿衣服,既使是下著大雨的夜晚,他赤裸酣睡到天亮,也不會著涼。(本文轉載自一九八四年九月廿日新生活報)

9、父親作孽 生子如猴

筆者八歲時,在外婆家裡,有一天,三舅媽從附近的田園裡回來,大聲的對二舅媽說:「那個淹不死的猴三,又將柳溝邊那塊地的包穀(玉蜀黍),搬丟得滿地都是,包穀還沒有成熟,就被他糟蹋,真是可惡.......沒有辦法。」

當時我雖年幼,但聽到猴三搬包穀的事,覺得十分好奇,看到舅媽在生氣,又不敢去問她。第二天大表姊邀我和她一同去那塊地裡拾包穀,我問她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她才告訴我——

從她們家再去過數里,有一陳姓小家,聽說祖上很旺,但不積德,到了這一代,天災人禍,家破人亡,只剩下一對老實的夫妻,務農為業,大約三四十歲了。有一年,在山坡地懇荒,放火燒草,燒到猴洞,活活燒死了一隻大雄猴。事後農夫還很得意的逢人便說,他們燒死了一隻大猴子。

但不久陳婦懷孕,大腹便便,十月期滿,竟生下一個與人略有不同的怪異嬰兒,特別瘦小,身體輕弱,漸漸長大,全身是毛,雖不如獼猴身上的毛多,但身體卻比獼猴要強壯得多,皮帶青色,絨毛棕黃,樣子接近猿猴,而又像人,沒有名字,人都叫他猴三。到了十一二歲,始終不會說話,只會微笑,以手示意,生氣之時,比手劃腳,惹人好笑,有時又使人憐愛。自小就不與父母同睡床上,經常都爬到較高的地方蹲著瞌睡,走起路來,似乎困難而緩慢,但沒有看見別人的時候,用跳用爬,非常靈敏,經常爬到屋上或果樹上面,整天或整夜都不下來,他和人開玩笑時,就是撒尿,吃飯不會使用筷子,而且對吃飯,不感興趣,時常潛入他人的田園偷吃瓜果、玉米等農作,被人咒罵,習以為常,大家已不把他當著一回事。

當時人們最感奇怪的是,猴三常常抱著一個如普通菜盤一般大小的扁白圓石,不知他從那裡得來的,每天抱著這塊名頭玩得不肯放手。有人開他的玩笑,把這石頭搶去,到數里外的山溪,投入深水潭中,不過數日,他仍潛水將石頭找回,又抱在手裡玩。他會潛水,人不奇怪,但他怎麼會知道石頭丟棄的深水之處,而實令人費解了。

那個時期,和那個偏僻的地方,當然沒有新聞記者的採訪報導,筆者覺得這個千古罕有的奇聞,值得誌諸於書,以儆後世。(民國71910,人乘佛刊三卷一二期)

10、誕生怪嬰 天理彰明

今年二三月間,新加坡兩大報紙——南洋商報與星洲日報曾登載一篇殺龜報應的新聞,按新聞所報導的大意是這樣:馬來亞吉打州,有一馬來漁人,有一天活捉著一隻海龜,他深惡海龜在海內時,常弄破他的魚網,便把這隻海龜高高吊在一株大樹上,直至晒飢窒息而死,可是幾個月後,他懷孕的妻子臨盆了,結果產下一個男嬰,奇怪的是這嬰兒兩手兩腳,全是龜手龜腳,頭面雖長有眼耳口鼻,可是這顆頭卻是尖尖的,和龜的頭形一模一樣。產怪嬰、生龜仔,這消息不脛而走,報紙上且把怪嬰的相片全部刊載出來,真是轟動遐邇,遠近皆知。像這件事實昭彰的報應新聞,又一次明顯地證明了佛教所說的善惡因果是值得深信無疑的,擺在眼前實實在在的報應,是不由你不信的。(民國5281,無盡燈二一期)

11、生而畸形 報應無情

民國七十一年四月七日,作家柏楊先生應馬來西亞馬華公會邀請,前往吉隆坡演講。隨後,當地「新生活報」社長周寶源及總編輯吳仲達兩位先生向他介紹這則真實故事和不幸的主角張四妹女士。回國後,柏楊先生撰寫「穿山甲人」上下兩篇專題報導,發表於當年七月十二日及十三日兩天的中國時報。原文甚長,略摘如下:

一九四八年的某一天,馬來西亞聯邦森洲淡邊村,貧苦的農夫張秋潭先生正在他那小小的菜園耕種,看到一隻穿山甲,去捉牠時,牠卻跑進山洞去了。三個男孩聞聲趕來,叫鬧著,卻無計可施。這時他的太太,年才三十九歲的彭仙女士,挺著已懷孕四個月的大肚子,也來參與這場追捕。於是,就在洞口架起木柴燃燒,希望用煙把牠熏出來,這樣忙了半天,卻再也沒有看到穿山甲的影子,一家人大失所望的黯然而歸。

五個月後,彭仙女士分娩,一個可怕的「穿山甲」女孩——就是我所敘述的女主角,呱呱誕生。作母親的被產婆的駭叫聲驚動,當她第一眼看到孩子時,立刻暈厥在產床上,等她甦醒後,抱著孩子,眼淚像雨一樣的沖洗著嬰兒渾身的鮮甲。她知道她生下來的不是一個女孩,而是一個怪物。

怪物的降臨,使山城的人們大起騷動,全村被穿山甲醜陋的形象攫住,大家立即陷入驚恐,認為她會禍延全村,他們中了魔一樣,要求張家把怪物交出來,張秋潭夫婦當然明白一旦交出孩子的後果,於是對外詐稱已死,而把她藏匿在一個斗室中,孩子——父母為她命名張四妹,從呱呱墮地那天開始,便這樣被囚禁,在陰暗的牆角,過著不見天日的生活。流盡眼淚的爹娘,無可奈何,沒有辦法也沒有錢為她醫治怪疾。

做父親的在女兒十歲時,與世長辭,據他妻子說,他死得十分痛苦。他望著匍匐在床前,活像一個蜷臥的穿山甲的女兒,從他那不斷增加濃痰的喉中,不停的喊叫:「兒啊!妳跟爹一塊死吧,留下妳,我死不瞑目。」

嚴密的藏匿雖然使村人們不再探詢,可是大家仍抱著疑慮。這期間,曾有一個馬戲團主光臨,要用重價(折合一百兩黃金)購買,做母親的一口拒絕,告訴他怪物確實已經死了。張四妹女士就這樣過了三十多年幽閉的生活。最後在一九八二年三月被無意中發現,三十年前的舊事像噩夢一樣,再回到人間,所幸人們心智的成長和知識水準的提高,已使大家在充滿同情心下,容許她的存在。這正是「新生活報」社長周寶源先生堅持我多停留一天的原因,讓我看一看和我們擁有共同血緣的,可憐的龍女。

我無法形容張四妹女士的形象,一定要我形容的話,我同意森洲淡邊村村民的稱呼:「穿山甲人」。她頭髮全無,光禿的頭頂,雙眼幾乎呈五十度的角度向上吊起,鼻子塌陷,嘴唇突出,牙齒像墳崗上凌亂殘破的墓碑。其中一個門牙卻像大象的牙一樣,衝破尖聳的嘴唇。滿身鱗甲,令人看了發抖。更恐怖的是她的眼睛,沒有眼瞼,像一條魚一樣,兩眼圓圓的瞪在那裏,眼眶像一個燒紅的鐵圈。「新生活報」曾邀請皮膚科專家為她診斷,結論是:無藥可治。

12、射魚魚叉 戮死親兒

民國二十年七月十五日。上海申報載有:住居滬西余山路青邑張家宅,農民張阿秋,年四十一歲,向以射魚為生。妻王氏,祇生一子,名狗狗,年只四歲,張夫婦愛之如掌上明珠。本月十一日下午三時許,王氏正在田中鋤草,而阿秋亦在小茶館內休息,家中祇剩狗狗一人,在家與鄰兒遊玩。未幾狗狗跑到田中,找尋伊母。詎走至橫瀝濱畔(離張家宅約百步),偶一不慎,墮入濱內菱白葦中。時阿秋適由茶館中回家,行經該處,突聞河中巨聲,浪花四濺,似係一黑大魚在菱白葦中打盹。遂回家急取魚叉,得意洋洋,瞄準刺射;舉叉提岸,則赫然一小兒也。是時阿秋已心驚肉跳,恐怖萬狀。比及細視之,阿秋便望後而倒,暈去良久。愛子狗狗,已被戮穿腹部,腸腑流出,氣絕斃命矣。夫婦撫屍大哭,聞者鼻酸;咸以為阿秋殺業過重,終令其子身遭慘報云。說者謂:既使阿秋不射,狗狗亦已淹斃矣。又使伊親自刺射,洞腹穿腸,慘不忍睹;蓋冥冥中使伊得知魚被射之慘,亦如是也。其最奇者,狗狗初墜河時,阿秋聞水中有聲,而竟莫能辨其為人為魚,以致演此慘劇,亦果報中之神秘處也。(民國67315,聖賢雜誌四四期)

13、父為雞販 子為藥罐

高雄市左營區埤仔頭路的市場內,以前有一位雞肉攤的老板,當時生意非常好,每日均殺不少的雞,十多年前每日均賺一千多元,過了數年就買樓房三棟,經濟很富裕,但是二個兒子從小就體弱多病。

就在他越賺越多的時候,他二個兒子病情也越來越嚴重,中西醫醫治很多均無效,後來他去問神,神指示說:「他殺生過多,被殺的冤魂在纏他的兒子,只有戒殺並要多放生,多做些善事,才有使他兒子恢復健康的可能。」自此以後他立刻戒殺並改業和多放生行善事。他兩個兒子的病,果然很快就好了。

因為這位雞肉攤的老板,眼見僅有的兩個愛子,病情越來越嚴重,如不立刻戒殺改過,好像不能挽回兩個愛子的性命,所以他立刻改過向善。所以我們也一樣還是少殺生吃肉為妙。(民國71315,聖德雜誌二四期)

14、一刀數命 三子身殘

這是我小時候從祖母那兒聽來的,當事人之一現仍存在,而且就住在我南投故鄉老家的隔壁。故事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我老家隔壁那位老先生共有三兄弟,不幸的是一聾一啞一跛足。他們的父親和我祖母小時候也是鄰居,據說生性暴躁殘忍,喜虐待動物。他常為他的三個兒子天生的殘缺破相感到憤怒不平。有一回,為了此事特地去請示神明。這一查,就查出了這一段因果。原來,在他結婚之前,某日鄰家的一頭懷孕的母豬衝出豬圈迎面而來,由於天性使然,也正好他身上帶著一把除草用的長刀,於是就把長刀往母豬頭上一砍,母豬慘叫數聲,倒地抽搐流血而亡,血畫前腹中那窩豬仔悉數流產。就那一刀便收拾了數條生命,從此種下了禍根。因此連生了三個殘缺破相的兒子。可怕的是隔壁那位先生(耳聾)後來也生了三個兒子,其中就有二個天生重聽,另一個吃長齋拜佛者正常。據說隔壁老先生的兄弟其後代子女也有多人天生四肢五官殘缺的。由此看來,殺業之果報實在太可怕了!據我祖母說,這段因果是千真萬確的事。(民國72115,聖德雜誌四四期)

15、狗魂索命 連死二胎

這是一則筆者所知,發生於民國二十五年的真實故事。當時正值農忙季節,家家戶戶忙著收割稻穀。鎮上鍾家小媳婦名叫雪月,也下田工作,黃昏時要回家煮飯,順便挑一擔稻穀回家。到離家不遠小巷口時,突然跑出一條黃狗向她衝來,怕狗的她,就用扁擔向狗打去,狗被打後立即又痛又叫跑了開,於是她挑起擔子趕回家。

後來吳雪月懷孕臨產,請來助產士接生之時,她的公公正在客廳休息,此老天生陰陽眼(看得見鬼魂),忽見一條黃母狗帶著五條小狗走進他家,進入媳婦房間裏,這時只聽到嬰兒出生「哇!」的一聲,就不再哭叫了,隨即又見黃母狗又帶五隻小狗走出去。鍾老先生滿以為生產順利,高興的進去問產婆是男是女,答案卻是夭折。過了一年,吳雪月又將生第二胎,不料情形完全和上次相同,又是夭折,吳婦傷心欲絕。鍾家事後檢討,老先生才說出每次臨產就看到黃狗來,大家料想事必有因,吳婦之婆婆鍾陳甘提議去三山國王廟請示神明。鍾家在廟裏禮拜之後,等待神降臨,約過半點鐘三王降駕,叫吳雪月問話:「吳雪月信女是否要問兩次生產皆夭折之事?」答「是!」三王又問:「可否記得用扁擔打黃狗之事?」答「是」。王說:「當時妳打的黃狗身懷小狗,等於害了數條命,妳可知曉?」吳婦及家人跪地求三王作主,吳婦表示因一時心急害怕鑄下大錯,三王見其懺悔,表示要調狗魂調解,三日後再來。到時三王降臨指示:「黃狗不甘心,要妳們一命抵一命,先要回小狗命,才討母狗命債。」婆媳一聽,跪地痛哭,求三王慈悲,只要能度過劫數,無論什麼條件都願答應。三王向狗靈問話,然後說:「母狗靈要妳回家後,做一面狗靈牌位,把牠當作祖宗供奉,牠才肯罷休,了此恩怨。」婆媳二人為了傳宗接代,只好答應照辦。

此樁人狗恩怨,經三王化解,終於平靜下來。事後吳雪月果真平安生了二男一女。(民國69815,普化雜誌七期)

16、神壇扶乩真相的探討

這一篇裏面,第一章第8則故事,與本章第161415則故事,及下一章第3則故事,都涉及到「神明指示因果」的事。設乩問神目前極為流行,有的被壞人利用來詐欺騙財,因而被指為迷信,受到大家的撻伐;有的則非常靈驗,有憑有據,令人無法不信。

茲舉家父的經歷為證——

家父年輕時曾多年擔任乩生(乩生是將手或口借給神寫字或說話的人)。十七歲時在本鄉覺化堂幫忙扶乩,這期間經歷了與我家有關的兩件事:

其一、我的祖父林南進當時患嚴重的肺癆,遍醫無效,病重臨危。當時家父為了照顧祖父的病,很久沒去覺化堂扶乩。某天半夜,覺化堂辦事人員忽來敲門叫醒家父,說是當晚三山國王尊神自動降臨覺化堂,指示要為我祖父延壽,賜了三張符,要家父放到藥罐中,只加水煎煮,三張符分作三天煎服。祖父服完符水,也沒吃藥,垂死要命的病奇蹟般的康復。到79歲才去逝,剛好延壽一紀(12年)。

其二、家父在覺化堂扶乩的某一夜,延平郡王尊神忽然借乩指示家父三天內有災劫,令他當晚起三夜三天住到覺化堂不得外出,才能避過此劫。家父回家徵得祖父同意,當晚就住到堂裏。住到第三個白天,恰逢永靖國校舉行全鄉運動大會,家父再等到中午終於耐不住,吃飯後偷偷跑去看運動會。在他想來,已經住過三個夜晚,應該算是三天了,不知還差一個下午才滿三天。結果,在跑道邊觀看熱鬧,聚精會神中,忽然一枝標槍,迎面飛來,家父突向左側倒下,標槍尖端從他右腳小腿穿刺透過,立刻送醫急救,至今仍留下明顯的疤痕。當時觀眾原都坐於安全線外,主辦人員也沒料到標槍選手永靖國校老師胡接傳,那天忽然投出打破平常記錄,特別遠的一槍,因此射傷家父。延平郡王尊神的預言完全應驗,真是奇準無比。

家父的例子,為佛法所說「定業難轉」的因果律做了最佳的印證。「定業」是一定受報的業,它有如已經三審定案的罪刑,除非積了大陰德或作了大善行或極虔誠的拜佛、懺悔,還有改變的一線希望,光憑神鬼的神通是無法敵過定業的力量的。家父之所以難逃災劫,原因在此。

先祖父的例子,則證明了佛法中「定業亦可轉」的說法,的確真實不虛。據家父說,先祖父患肺結核喀血兩、三年之久,得病後也曾到處求神問乩,但都沒有效果,後來就放棄不再求了。他生平本就常行善事。雖然生病求神無效,但他知道生死有命,仍舊深信因果,照樣熱心的濟貧救急,廣行善事。到病危時,家人沒去求神問乩,三山國王尊神卻主動的指示要為先祖父治病延壽。可見這是行善累積而成的力量,越積越多,最後達到足以轉變原本該受的苦報的程度,終於得到康復延壽的善報。三山國王尊神應該是因緣際會執行這件善報的神。若非先祖父積了不少功德,神雖慈悲有心助他,應該也是無能為力的。

編者舉出這二件實例,意義有三:(一)此二例足以證明書中數篇「神明借乩指示的殺生惡報事例」確實可信;(二)先祖父及家父恩蒙尊神救危及示警,神蹟不宜湮沒,故附記於此。(三)由此二例可知:欲求消災、解難或求福報,正確的方法是平常就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好事做得多,功德積得夠,機緣成熟,求的福報自然會來。若是平時不修善,遇到病苦、災厄才臨時抱佛腳,到處求神問乩,其功效是微乎其微的。

目前神壇到處林立,主持份子良莠不齊,藉乩騙人屢有所聞。因此家父遇有神廟開壇設乩邀他參加或指導,全都謝絕,以免被人利用,成為幫凶,以致背負因果。

乩壇扶乩情形既如上述,我們對它究竟應採取何種態度?

對此,印光大師有明白的開示:「不可排斥此法,亦不可附贊此法。」

為何不可附和襄贊?大師告訴我們,扶乩之事,有許多是靈鬼假冒仙佛神聖,所說的天乘道理及佛法,簡直是胡說,其所說佛法全屬臆測杜撰,若加以附和襄贊,恐招致壞亂佛法,貽誤眾生的罪愆。目前某些不屬於正統佛教的○教或○道,乩文是他們維繫教徒信心的重要工具,有時更成為他們教義的重要來源,對這一點,大師的開示,無疑是最佳的當頭棒喝,其信徒們,應防乩文來自人為作假或來自靈鬼假冒佛聖說法,以免修行誤入歧途,求升反墮,豈不可惜!

為何不可排斥?大師告訴我們,乩壇所開示改過遷善、小輪迴、小因果等,皆對世道人心有大裨益,若加以排斥,則有阻人向善的過失。

但是大家要明白,大師所不排斥的是,專門從事宣揚因果、輪迴,教化人心改過遷善的乩壇。對於目前流入弊端的下列三種神廟、乩壇,大師若仍在世,必定痛加喝斥無疑:(一)藉開設乩壇騙財甚且騙色者;(二)開乩壇讓人問睹博中獎號碼或六和彩中獎明牌號碼者。讀者當知,有道德有修為的正神,絕不會鼓勵信徒從事賭博投機,可見指示明牌的,一定是小鬼或邪神,一旦中邪,後果堪慮,可不慎防乎?(三)目前許多神壇很熱衷於舉辦進香活動。主辦的人,常於活動中僱請花車女郎,穿著暴露、表演色情歌舞,戕害青少年身心、破壞善良風俗,這絕非正直的神明所許可。那麼這種活動是出於神的意旨,或者主持者假藉神意而舉辦?到底為了什麼?捐錢贊助或參加這種活動有無功德?聰明的信徒們應該知所抉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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